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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职责:
  (一)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所属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
  (二)监督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三)经中央纪委监察部批准,初步核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四)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受理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纪检监察综合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